进口化妆品相关单证办理 联系方式:上海瑟维斯专业化妆品进口清关代理。进口顾问:胡先生;Tel:025-86750329;QQ:1820670582 关键字: 化妆品进口清关,进口清关代理服务,化妆品进口流程和手续,化妆品进口代理,进口化妆品代理,化妆品进口服务,化妆品进口公司,化妆品进口流程,化妆品进口费用,化妆品进口流程,上海化妆品进口代理,深圳化妆品进口代理,广州化妆品进口代理,东莞化妆品进口代理,天津化妆品进口代理,青岛化妆品进口代理,厦门化妆品进口代理,宁波化妆品进口代理,香港化妆品进口代理 项目名称总项目:进出口化妆品生产、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分项目:进口化妆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二、依据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412号)三、许可条件(一)申请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所在国家(地区)的公共卫生管理体系须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评估合格。(二)申请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应提供必要的资料,证明向中国输出的化妆品所用动植物原料来自非疫区。(三)申请注册的国外生产企业应是经所在国家(地区)主管当局批准的并在其有效监管之下的企业,其卫生条件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。四、实施机关国家认监委五、程序(一)申请单位向国家认监委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(材料目录见附件)。(二)国家认监委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、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按规定出具书面凭证。(三)受理申请后,国家认监委按规定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具体审查,符合要求的,派出评审组对所推荐的国外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评审。(四)国家认监委根据规定,对申请材料和审查结果进行审查,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。准予许可的,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名单;不予许可的,书面说明理由。 化妆品进口清关
|